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二○○八年二月一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08]90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9.1802公顷。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龙岩市2007年度第07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号地块(铁山洋头)
    2号地块(铁山洋头)
    3号地块(西陂黄竹坑)
    以上地块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土地单位及面积  详见附表一。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详见附表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办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月  日—    月   日
各村部
   月   日—   月  日

    七、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规定》(闽土[1999]126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一:
龙岩市2007年第0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一览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权属单位 权属类别 面积总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未利用土地合计
耕地小计 水田 旱地 菜地 果园 有林地 设施农业用地 街巷  
2007-7-1 洋头村 征收 1.3778 0.5355 0.2489 0 0.2489 0 0.2866 0 0 0.1658 0.677
2007-7-2 洋头村 征收 4.7077 1.2988 0.4843 0 0.4843 0 0.8145 0 0 0 3.409
2007-7-3 黄竹坑村 征收 3.0947 1.2296 0.0822 0.041 0 0.0411 0 1.02 0.1274 0.7498 1.115
合    计 9.1802 3.0639 0.8154 0.041 0.7332 0.0411 1.1011 1.02 0.1274 0.9156 5.201

 

附表二:
2007年第0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览表
地块编号 镇(村)名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亩) 各村补偿费用(万元)
2007-7-1 铁山洋头 旱地 0.2489 3.2 28.1984
园地 0.2866 2.6
未利用地 0.6765 0.5
2007-7-2 铁山洋头 旱地 0.4843 3.2 80.5787
园地 0.8145 2.6
未利用地 3.4089 0.5
2007-7-3 西陂黄竹坑 水田 0.0411 4.3 33.6519
菜地 0.0411 8.8
林地 1.02 1
其它农用地 0.1274 1
未利用地 1.1153 0.5
合计     8.2646   142.4289
  备注:征地补偿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以上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包干补偿标准。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