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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将于近期在本局办公大楼八层交易大厅,公开出让下列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公开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一)各宗地编号、位置、用途、年限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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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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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拍-1 |
闽西交易城中心广场、双洋路的北面 |
商业(装饰建材市场) |
商业四十年 |
龙政综[2008]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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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拍-2 |
龙岩大道西侧 |
商办综合 |
商业四十年办公五十年 |
龙政综[2008]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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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挂-G1 |
龙门镇谢洋村A地块(北二环南侧) |
工业(物流仓储) |
工业五十年 |
龙政综[2008]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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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谢洋村B地块(北二环南侧) |
各宗地的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或出让用地图。
(二)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相关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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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控制指标及相关要求 |
2008拍—1 |
2008拍—2 |
2008挂—G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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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 |
B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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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m2) |
32152.9 |
31254 |
34116 |
301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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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
27122.6 |
31111.3 |
26951.4 |
24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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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
≤86000 |
≤153150 |
≤48000 |
≤4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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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商业建筑面积(m2) |
≤86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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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娱乐建筑面积 |
- |
≤7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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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酒店建筑面积 |
- |
≤781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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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底面积(m2) |
≤17200 |
≤12500 |
≤12000 |
≤1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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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m2) |
≥3220 |
≥4690 |
≥5120 |
≥4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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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53.5% |
<40% |
≤35.2% |
≤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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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2.67 |
<4.9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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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10%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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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高度(m) |
24 |
<10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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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方位 |
- |
- |
东西南 |
东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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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 |
250个 |
≥1240个 |
17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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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地面停车位 |
60个 |
≥180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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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 |
- |
≥1060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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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亩) |
- |
-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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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竣工时间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竣工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
2008年12月底前开工、
2010年10月底前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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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出让的竞买对象:
1、2008拍—1地块竞买人必须是开发经营单个装饰建材市场用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土地使用相关材料,并经龙岩市经贸委书面竞买资格认定)。
2、2008拍—2地块竞买人必须是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且能引进2006年国内前十名快速消费品连锁企业中至少一家[分别为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含美廉美)、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不含苏果)、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驻本地块建设的大卖场连续经营20年以上,经营的连锁企业必须在龙岩注册,独资直营,并按税法规定在龙岩当地缴纳全部税收。(竞买报名时,竞买人与引进的连锁企业必须向出让方作出上述的共同书面承诺,并经龙岩市项目中心和市经贸委共同书面竞买资格认定)。
3、2008挂—G1地块竞买人必须是有从事物流经营的企业,企业拥有工业(仓储)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业(仓储)土地证]。
三、本公告出让的三宗土地,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中2008拍—1地块、2008拍—2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并均设定保留价,竞买者的最高报价是否成交,以其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为生效条件;2008挂—G1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
四、申请报名时间、出让资料的索取及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一)申请报名时间:
1、2008拍—1、2008拍—2地块: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2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2、2008挂—G1地块: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二)出让资料的索取:
竞买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向受理单位申请报名,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交纳报名费,索取本次公开出让文件资料。
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一旦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视为接受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2008拍—1、2008拍—2地块:2008年5月23日上午9:30在本局办公大楼八层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
2、2008挂—G1地块挂牌交易时间:2008年5月20日至5月30日工作日期间;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截止2008年5月30日下午4:30,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将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交易地点在本局办公大楼八层交易大厅。
五、竞买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一)各宗地竞买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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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起始价
(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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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拍-1 |
700 |
3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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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拍-2 |
5000 |
7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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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挂-G1 |
260 |
1380 |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下午4:30之前,将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履约保证金支付单位应当与竞买申请人一致。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六、成交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一)公开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价。成交价款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含契税;
(二)公开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得人未能按时付清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
七、关于公开出让宗地的特别说明
(一)2008拍—1地块
1、规划功能定为只限于经营装饰建材行业用途;
2、竞买人须是开发经营单个装饰建材市场用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土地使用相关材料,并经龙岩市经贸委书面竞买资格认定)。竞得人应严格按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建设,其规划及功能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3、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竣工验收,2010年国庆节前开业。开业之日起5年内只能租赁经营,不得出售。竞买人报名前须向龙岩市中心市场筹建处出具承诺书并缴纳履行承诺保证金500万元。
4、竞买人必须同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其中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份为20%,否则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二)2008拍—2地块
1、参与竞买者必须是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且能引进2006年国内前十名快速消费品连锁企业中至少一家[分别为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含美廉美)、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不含苏果)、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驻本地块建设的大卖场连续经营20年以上,经营的连锁企业必须在龙岩注册,独资直营,并按税法规定在龙岩当地缴纳全部税收。竞买报名时,竞买人与引进的连锁企业必须向出让方作出上述的共同书面承诺,并经龙岩市经贸委、龙岩市项目中心书面认定竞买资格。
2、该地块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3、大卖场营业面积必须≥20000平方米。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5、本地块建设的大卖场的房产由竞得人持有,20年内不得转让。
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未能引进符合要求的经营连锁企业入驻大卖场开业经营的,每延迟一年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5年内仍未引进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补交按届时龙岩中心城区商住用地出让最高单价计算的该地块总地价与竞得人竞得该地块时总地价的差价。引进入驻大卖场符合要求的连锁企业未能连续经营20年的,每少经营一年,竞得人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万元。
(三)2008挂—G1地块:
1、参与竞买者必须是有从事物流经营的企业,企业拥有工业(仓储)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业(仓储)土地证)。
2、闽西交易城物流中心的功能用途仅限于经营物流产业,竞得人应严格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控制性规划约定的条件实施建设,其规划及功能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3、竞得人必须与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其中市场开发公司股份为20%,否则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4、竞得人取得本地块工业(仓储)用地后,应按规划要求整体开发建设,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四)各公开出让宗地均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场地未平整)。
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全部公开出让文件及出让合同条款,自行踏勘申请竞买的具体宗地,了解竞买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踏勘费用由竞买申请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可向受理单位查询。
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提出。一旦竞买申请人申请参与竞买,视为对公告出让宗地的土地现状及交地条件无异议。
(五)各公开出让宗地均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竞买申请人可以要求查阅评估报告),但未进行地质钻探,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六)各公开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拆迁废弃物、电杆、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周边群众的正常通行,并自行协调解决。各宗地范围内的道路、管网、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配套,竞得人应负责投资建成并投入使用。
八、其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公开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龙岩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拍卖竞买履约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35069610801226100001331
2、开户行:龙岩中行北城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860005681408096001
3、开户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 171010152200008132
4、 开户行:市农行龙津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700101040008228
(三)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受理单位咨询。
(四)受理单位:
1、2008拍—1、2008拍—2地块受理单位: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国土资源局大楼四楼)
2、2008挂—G1地块受理单位:新罗土地分局土地利用股(国土资源局大楼三楼)
地 址: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 系 人:利用科:林先生、陈先生;利用股:谢先生
咨询电话:利用科:0597--2212028 13860297406
利用股:0597--2291438 13860297306
特此公告。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