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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2003年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编号:2008-C03
二、 拟受让方:龙岩市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地块位置:新罗区龙门镇石埠村北二环东侧
四、项目名称:三华综合楼
五、出让面积:3700平方米
六、出让用途:综合用地
七、出让年限:伍拾年
八、出让总地价:724.09万元
九、出让金缴付方式:按签订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缴交。
协议出让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该协议出让有异议,请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将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597-2529130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 七月 十六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