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我省建立国土资源专家库,首批198名专家入选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国土资源专家库,首批聘任198名规划、法律、耕地保护、矿产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参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工作,为我省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省国土资源专家库专家分为规划、法律、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信息技术、其他等8个类别;专家库专家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施工或评估的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离退休的专业人员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专家库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专门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本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具备参加项目评价工作的业务能力;熟悉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能独立承担、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具有较好的协作能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较高政策运用水平,工作业绩好,管理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凡入选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参与我省国土资源相关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办法》要求,专家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评价;对所提出的咨询评价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对工作中知悉的国土资源工作决策事项和资料以及涉及的相关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办法》强调,专家在参加论证、评审、检查、验收工作中,有徇私舞弊、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好处、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不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查实后取消其入库资格;对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专家,省国土资源厅将予以奖励。〔摘自 海峡资源报 记者 房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