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 办事大厅 > 办事指南

 [个人建设用地审核报批(使用非耕地)]
 

、审批事项名称

个人建设用地审核报批(使用非耕地)

二、设定依据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三、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

四、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符合《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审批科长审核-局领导复核-按批次上报政府

六、申报材料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2、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

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红线图;

5、按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62个工作日(按批次集中上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窗口联系电话:0597-2529130

十、投诉电话:0597-252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