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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供应审核报批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三、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
四、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项目用地定额标准
五、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初审-现场踏勘-会审-审批科长审核-局领导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六、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报告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6、用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7、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要有土地评估报告、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草案);
8、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所涉及的其它必备材料,如林业、环保、水利、消防等部门的材料;
9、用地单位同意我局编制的《一书一方案》及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的函;
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1、涉及拆迁的,需拆迁方案及被拆迁单位的协议;
12、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用地红线图3份,其余材料各2份。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15天)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窗口联系电话:0597-2529130
十、投诉电话:0597-2529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