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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预审
二、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三、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
四、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项目用地定额标准
五、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初审-现场踏勘-会审-审批科长审核-局领导审批-办结发件或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六、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
4、权属地类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证明、;
5、使用耕地的,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承诺、;
6、选址意见书、兰线图;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是否压覆重要矿藏证明(报国土部预审项目);
9、建设用地项目计划指标单;
10、按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法定20天)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窗口联系电话:0597-2529130
十、投诉电话: 0597-2529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