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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三、审批条件或标准
申报材料合法、真实、齐全即可
四、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五、工作流程
窗口受理、初审—审批科长审核-领导审批-办结发件
六、申报材料
1、矿产资源储量送审承诺书
2、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3、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4、勘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5、委托勘查协议
6、变更矿区范围相关证明
7、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窗口联系电话:0597-2529137
十、投诉电话:0597-2529222 |